关于加强在建建筑外立面临时宣传品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来源:开云体育官网入口登录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10-11 15:29:52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长效管理上的水准,保持城市市容整洁美观,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城市容貌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并最大限度地考虑房地产开发临时宣传需要,现就加强我市在建建筑外立面临时宣传品设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临时宣传品应当设置在已搭建全封闭脚手架的在建建筑物的防护网上,已拆除脚手架的建筑物(包括仅搭建非封闭式脚手架或者简易脚手架的建筑物)楼顶及外立面不可以设置临时宣传品及其他布幔条幅等形式宣传标语、宣传广告等。
临时宣传品应当采用透明网格布衬底,字体和手机号能够使用发光材料或者反光材料。
临时宣传品每个字体或数字任意单边长度原则上不可以大于3米,在建筑物15层以上位置设置的临时宣传品尺寸可以相应扩大,但每个字体或数字任意单边长度原则上最大小于5米。临时宣传品整体尺寸应当与建筑物相协调。
临时宣传品设置期间,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巡查维护管理,确保临时宣传品设置安全牢固、整洁美观。设置期间临时宣传品如有破损、脱落或者陈旧的,应当及时更换。
在建建筑外立面临时宣传品设置按照职责权限规定分别由市、辖市及区城市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三、省级、市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应当严控在建建筑外立面临时宣传品设置临时宣传品,原则上不可以设置。
5、现场原貌照片、彩色现场效果图(两张图要同一角度拍摄,A4纸彩色打印),效果图标明路段、朝向、楼幢号。写清楚制作流程与工艺、材料、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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