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鸠江:查封!一医院使用可燃泡沫夹心板搭建宿舍
来源:开云体育官网入口登录网页版 发布时间:2024-03-16 13:04:28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医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医院采用可燃泡沫夹心板搭建员工宿舍,随即,大队依法对其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该医院采用聚氨酯硬质泡沫金属夹芯板搭建的员工宿舍予以临时查封。消防监督员按照法定程序向医院负责人宣读了《临时查封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大队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封条。
另外,监督员还结合相关火灾案例向医院负责人详细讲述了聚氨酯硬质泡沫金属夹芯板的火灾危害性,该医院负责这个的人说将迅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强对医疗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程序,坚决查处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为辖区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个人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会引起重大人员伤亡的;
临时查封期限不允许超出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